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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减缓研究生研究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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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研究奖学金每年可提供35,000元的津贴,为期不超过1.75年,惟申请人的学业表现令人满意。
突出了价值 | 资格 | 开放日期 | 关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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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美元/年(最长1.75年) | 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或新西兰公民悉尼环境研究所哲学硕士研究生,研究如何管理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锂开采的政治经济 | 2021年10月5日 | 2022年2月1 |
适用于此处。
好处该奖学金每年可提供35,000元的津贴,为期不超过1.75年,惟申请人的学业表现令人满意。
谁有资格你必须:
该奖学金的设立是为了向从事气候变化缓解研究的哲学硕士学生提供财政援助:为公正的能源过渡而开采的政治。
条款和条件1.背景
a.该奖学金的设立是为了向从事气候变化缓解研究的哲学硕士学生提供财政援助:为公正的能源过渡而开采的政治。
b.该奖学金由悉尼大学资助。
2.资格
a.奖学金提供给无条件录取的悉尼大学悉尼环境研究所全日制哲学硕士的申请人。
b.申请人必须对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锂矿开采的政治经济学进行研究。
c.申请人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新西兰公民或澳大利亚永久居民。
d.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文社会科学本科学历;相关学科的荣誉学位(一级或二级高级)或同等学历。
e.申请人必须表现出对环境问题的承诺。
3.选择标准
一种。成功的申请人将在基础上获得奖学金:
一、学业成绩;(三)表明他们对环境问题的承诺的个人陈述;研究领域和/或研究计划,以及IV.面试。
湾偏好将提供可以证明以前的现场工作经验的申请人。
C。成功的申请人将获得关于提名选拔委员会的奖学金:
I.苏珊公园教授或其提名代表和II。至少两个其他工作人员。
4.价值
一种。该奖学金每年可提供35,000元的津贴,为期不超过1.75年,惟申请人的学业表现令人满意。
b.奖学金适用于提供奖学金的相关研究期间,未经事先批准,不得推迟或转移到其他研究领域。最早的开始日期是2022年研究期3。
c.不需支付其他款项。
d.奖学金将根据资金情况提供。
5.资格的进展
一种。进展受到年度进度评估的关注。
6.留下安排
一种。奖学金收件人最多可收到20个工作日娱乐休息时间,每年的奖学金休息,这可能会累积。但是,当奖学金被终止或完成时,学生将丧失任何未使用的休假。娱乐休假并没有吸引休假加载,并且必须在休假之前获得主管协议。
b.奖学金获得者每年最多可以请10个工作日的病假,这可能在奖学金任期内累积。有家庭责任、照顾生病的孩子或亲属或遭受家庭暴力的学生,在出示医疗证明后,可将至多5天的年假改为照顾假。学生请病假必须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通知主管。
7.研究海外
a.奖学金获得者通常不能在奖学金颁发的前六个月内进行海外研究。
b.奖学金获得者可以在澳大利亚以外进行长达12个月的研究。通过研究管理中心(HDRAC)的高级学位申请,必须得到学生的导师、学院院长和学院的批准,并且只有在研究对完成学位至关重要的情况下才会被批准。海外研究的所有阶段都是累积的,将计入学生的候选资格。学生必须保持在大学全日制注册,并获得批准计算时间。
8.悬架
一种。除非立法拨备适用,否则奖学金收件人无法在他们的前六个月内暂停奖励。
湾在奖学金的任期期间,奖学金收件人可以在奖学金期间申请最多12个月的奖学金暂停奖学金。奖学金暂停期是累积的,并且未能在暂停后恢复学习将导致奖励被终止。必须通过研究管理中心(HDRAC)的高度学历,从学生的主管,学校主管,学校主管和教师寻求批准。审计奖学金暂停期间的研究时期将从奖学金的最高任期中扣除。
9.注册的变化
a.奖学金获得者在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变更,必须及时通知HDRAC及其主管,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方式、休学、请假、退学、课程转换、候选人资格升级或降级。如果获奖者没有提供上述变更通知,大学可能会要求退还任何多付的津贴。
10.终止
a.奖学金将被终止:
I.从他们的研究学位辞职或撤回收件人II。在提交论文后或在奖励结束时,III。如果收件人不再是全日制的学生,并且尚未获得批准,以举行兼职的奖学金IV。收件人根据悉尼大学(通过研究)规则2011年度的最高候选程度,如果收件人收到替代初级津贴奖学金。在这种情况下,这笔奖学金将被终止,有利于替代津贴奖学金,其价值更高,VI。如果收件人在批准的休假期限或VII期结束时不会恢复学习。如果收件人不再符合本奖学金所指明的资格要求(除了奖学金已暂停或批准的休假期间)。
湾奖学金也可能在大学之前由大学终止,如果在大学的意见中:
I.学习过程没有按照能力和勤奋或按照本要约的条款进行;学生未能保持令人满意的进步;学生有不当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
c.在任何查询/上诉期间,奖学金将被暂停。
d.奖学金一旦被终止,将不会恢复,除非是由于学校的错误。
11.不当行为
a.在奖学金期间,如果学生有不当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在奖学金期间或与学生申请奖学金和资格有关的行为),学校认为可以追讨所提供的资金,大学可能会要求学生偿还与奖学金有关的款项。这种行为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欺诈、《研究行为准则》所指的研究不端行为(例如,在提出、实施或报告研究结果时的剽窃,或未能申报或处理严重的利益冲突),违反《学生行为准则》,在申请材料或与奖学金相关的其他文件上作虚假陈述。
b.大学可能要求在奖学金期间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偿还。此外,接受该奖学金的学生同意大学向资助机构和/或任何相关专业机构披露与该奖学金有关的任何不当行为的所有方面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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